綿陽新聞網訊 “雙11”臨近,各大電商平臺已陸續(xù)拉開帷幕,一些消費者已經開啟“買買買”模式。隨著近年來網絡消費環(huán)境逐步優(yōu)化,但網購侵權行為仍有發(fā)生。11月6日,記者從市消委會獲悉,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綿陽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雙11”購物五點注意事項,健康理性消費,降低消費風險。
選擇可靠平臺,確保安全支付
隨著互聯(lián)網發(fā)展,除淘寶、京東、蘇寧等傳統(tǒng)電商平臺“雙11”活動主力外,抖音、快手等視頻銷售平臺近年來迅速走熱。購物時,消費者應提高財產安全意識,要通過正規(guī)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付款,盡量避免點擊陌生購物鏈接、直接轉賬、匯款至私人賬戶,以及通過發(fā)送付款鏈接頁面或掃二維碼等方式進行付款。
按需理性購買,注意尾款規(guī)則
“雙11”大促期間,消費者容易因為優(yōu)惠促銷而選購一些自己實際不需要的商品或過量購買,從而引發(fā)浪費或產生大量退貨退款糾紛。建議消費者按需購買,購買前要先仔細了解產品的成分、功效、適用人群等信息,多渠道查看商品評價,提前做好規(guī)劃,切勿盲目跟風購買,沖動消費。購買時要分清定金和訂金、意向金等預付款的區(qū)別,明確尾款支付規(guī)則,以免造成定金損失。
明確階段價差,提防明降暗漲
“雙11”大促期間,不同階段優(yōu)惠價格可能存在差異,消費者在下單前可先咨詢客服,多進行價格對比。建議消費者仔細閱讀促銷規(guī)則,通過多平臺多渠道對比價格,注意區(qū)分到手價、尾款價、預售價等計價方式,明確紅包、優(yōu)惠券使用范圍和期限,避免落入價格陷阱。同時一些商家會通過“先漲后降”套路來銷售商品,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應注意甄別商家虛構原價、暗中提價的行為。
留意發(fā)貨時間,仔細驗收貨物
“雙11”期間,交易量的激增可能導致商家備貨不足,不能按期發(fā)貨,快遞派送也會不如平常及時。消費者要提前和商家明確發(fā)貨時間,對于急需品、生鮮食品等要注意避開物流高峰期。收到物品后盡量當場驗貨,確認完好無損并符合約定后再簽收。為避免退貨運費損失,消費者可選擇自帶運費險商品或在下單時購買運費險。
保留購物憑證,及時依法維權
消費者在購物時要注意提前了解退換貨政策,要注意保存好促銷活動細則及商品宣傳圖片、商家承諾截圖、與網店的聊天記錄、支付信息、快遞單號等網購商品及交易信息,并向商家索要發(fā)票,以便發(fā)生糾紛時有充足的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發(fā)生消費糾紛,導致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先與經營者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專線或12345市長熱線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新聞鏈接
搶半價成功未享受優(yōu)惠消委會調解店鋪退還千元
10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的消費者何先生來電投訴,稱自己于2021年9月9日在天貓某官方旗艦店參加了“天貓99劃算節(jié)”付定金搶半價活動,在活動中購買了一臺電視。該電視原價2499元,需先支付100元定金,若搶購成功,則可以先付余款2399元,再享受尾款半價,由店鋪退還消費者差價1199元。何先生按照活動規(guī)則要求支付了定金100元,在支付尾款時,付款頁面明確何先生已經搶半價成功,但活動中獎名單中卻沒有何先生的名字。何先生認為不合理,遂撥打12315向綿陽市消委會進行投訴,要求該店鋪退還自己中獎后應返還的差價。
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開展調查,通過對被投訴方店鋪頁面宣傳活動、中獎名單及消費者與客服的聊天記錄核實,該店鋪存在以宣傳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消費者參與后又不予兌現(xiàn)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調解,該店鋪退還消費者電視機差價1199元。同時,綿陽市消委會要求商家加強員工培訓,規(guī)范經營行為和服務水平,提升顧客滿意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網絡購物中,消費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商家促銷規(guī)則,避免落入消費陷阱。在購物過程中,要敢于依靠相關組織,依靠專業(yè)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李橋臻)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