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當地制定出臺《蘭州市黃河文化保護辦法》,將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該辦法對全市黃河文化資源進行界定和分類,明確部門職責,確立基本保護制度,對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工作制定了具體措施。同時突出體現(xiàn)地方文化特色,如打造黃河古鎮(zhèn)、金城關黃河文化旅游示范區(qū)、黃河樓、蘭州老街、蘭州水墨丹霞、讀者印象精品街區(qū)等具有蘭州黃河文化特色的旅游項目,定期舉辦黃河文化旅游節(jié)、黃河母親節(jié)、黃河風情文化周等活動,加大對蘭州黃河大水車、羊皮筏子、蘭州太平鼓、蘭州刻葫蘆、高高蹺等黃河文化遺產的傳承弘揚。
蘭州是黃河穿城而過的省會城市,黃河文化形態(tài)多樣、特色鮮明、種類富集,該辦法開創(chuàng)我國城市黃河文化保護立法先河。辦法旨在貫徹落實國家和甘肅省《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guī)劃》,進一步保護黃河文化、賡續(xù)黃河文脈。“十四五”時期,蘭州市將以該《辦法》為契機,深入挖掘以黃河風情線大景區(qū)、黃河國家文化公園、黃河古鎮(zhèn)等為代表的特色文化旅游資源。(記者付文)
編輯:郭成 校對:譚鵬 審核: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