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充電設施運營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政策要求,推動降低群眾電動自行車充電負擔,現(xiàn)就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相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規(guī)范收費項目。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主要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對暫不具備電量單獨計量條件充電設施,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要加快升級改造,原則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實現(xiàn)充電電量單獨計量。
二、嚴格明碼標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guī)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單次充電結束后,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當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戶推送充電電量與電費、充電服務費收費方式、標準與金額等信息。
三、嚴格落實有關電價政策。居民住宅小區(qū)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現(xiàn)行居民生活用電合表電價0.5464元/千瓦時(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居民住宅小區(qū)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zhí)行。
四、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jié)。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進行監(jiān)督,若發(fā)現(xiàn)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電話投訴舉報。
綿陽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