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fā)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川辦發(fā)〔2023〕1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3年7月5日
川公網安備 51078302110002號
工商網監(ji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