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2024-2025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項目編號:MYJY內采〔2024〕2號
更正內容
對原采購文件“第四章采購項目技術、商務及其他要求”第三點“服務內容”中的“控制中心民事糾紛風險,處置時間不超過48小時”和“服務期不少于1次法律知識講座”變更為實質性要求,具體為“★控制中心民事糾紛風險,處置時間不超過48小時”和“★服務期不少于1次法律知識講座”。
服務內容的實質性響應格式明確如下:
其他響應內容未明確相應格式的,由供應商自擬格式。其他內容不變。
綿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