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綿陽市烈士陵園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綿陽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劃定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綿陽市烈士陵園位于綿陽市涪城區(qū)南塔路8號,現有烈士紀念館、烈士英名墻、烈士墓區(qū)、紀念廣場、烈士紀念碑等紀念設施,是省級烈士紀念設施。
二、保護范圍
東至航空學校圍墻、西至紀念館前門公路內側、南至墓區(qū)南水溝、北至紀念館北公路內側,保護范圍面積為19345平方米。
三、保護管理責任主體
主管部門:綿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管理責任單位:綿陽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中心
四、保護要求
綿陽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烈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烈環(huán)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占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如非法侵占綿陽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或者在保護范圍內為不符合安葬條件人員修建紀念設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遺體的,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綿陽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紅線圖
綿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